据新华社昨日报道,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航站楼、货物仓储、地面服务、航空配餐、旅客过夜住宿、停车场、能源保障等经营项目无需审批。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航油储运等。专家指出,这将极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民用机场运营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要点
将减少国有运输机场的数量
根据《意见》,将减少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运输机场。全面放开通用机场建设,对投资主体不设限制,全面放开通用机场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放开民航中介服务市场,国有、民营、外商投资、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投资经营主体可单独或以项目联合体参与民用机场咨询、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业务.
开通民用机场业务项目
《意见》明确,对符合国家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的运输机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开放为社会资本。此外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在运输机场进一步放宽对公共航空运输公司和航油供应等服务保障公司的投资限制,全面放开通用机场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值得一提的是,取消民用机场运营项目审批,民间资本在航站楼、货物仓储、地面服务、航空配餐、旅客过夜住宿、停车场等方面投资民用机场(不含军民机场)和能源安全。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航油储运等经营项目无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