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挂靠,但公司称未核实
在挂靠过程中,企业、中介机构、持证人均为受益人。
河南省住建厅建管办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如果房地产开发项目附有证明文件还是建筑公司,但我没有在公司从事相应的工作,属于违规行为。 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严厉处罚。 , 暂停或撤销附属证书。 但挂靠建筑商的现象确实存在,比较普遍,不合规,但目前没有解决办法。
挂靠价格一路上涨,是因为大多数人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跟风跟风,相关管理部门也视而不见。 在郑州国贸附近的一栋写字楼内,一位多年从事一级建造师挂靠业务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去年他挂靠的企业中,约有三分之一的企业拥有相同的施工资质。像他这样的工程师。 到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有关部门检查。 在联营过程中,企业、中介机构和被许可人都是受益者。 没有人会站出来揭发内幕。 因此,相关部门查处难度很大。
虽然已有人因挂钩被起诉判刑,但挂钩行为仍在屡屡发生,甚至愈演愈烈。
“一方面是市场需求巨大,另一方面是人才紧缺,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企业选择租证来解决企业资质升级所需的人力资源资质一旦提升,就意味着可以接手,转战更大的项目,也意味着更多的利润。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透露。
不过楼宇自控管理师挂靠,业内人士老陈对此有自己的看法:挂钩现象盛行的最大根源在于相关部门的“懒惰管理”。
“在资质监管上,这些部门只发证,不认人。” 老陈表示,只有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这种变形的资格证租赁方式危害极大。 在建筑行业,一些没有资质的小公司通过挂靠的方式出租各种工程师资质,但那些持证人并不实际经营。 同理,在医疗行业,不合格的医生给病人看病,小的可能乱开药耽误治疗时间,大的可能误诊致死。
老陈说,近年来最“有名”的锚定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例是2009年6月发生在上海的“楼塌”事件,工程监理工程师将个人资质挂在了建筑公司。 在施工现场。 事发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让持证人不再白付钱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
“证人族”无异于“打工钱”,如何防范这种违法行为?
专家指出,企业与“持证人”签订协议,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持证人”在企业“登记”的假象。 由于社保没有全国联网,很多企业在“借”“证人族”资格证时,还有“操作”的余地。 但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协议是私密的,程序并不违反规定。 监管部门很难确认哪些专业人员是“持证上岗”的。
专家认为,受证件监管、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清理“证件”行为任重道远。 一经发现公职人员在本企业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记过、降级、开除或者开除的处分。 同时,逐步推进社保全国联网,堵住企业“证户”“虚假登记”的漏洞。
河南良人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宋英群建议,修改《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中的注册条件。
目前的报名条件之一是“应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这就是挂靠造成的管理漏洞。 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原件都好办,没办法证明他在这个单位工作。 最可靠的证明是社保中心出具的单位为建设者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因此,在现行规定中应增加一个条件,即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建设单位为施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首次登记)。 如果延期注册三年,必须提供最近三年的社保费用证明,会大大增加入会成本。
河南省政协委员高强告诉记者,各行各业的挂证从行业潜规则变成了浮夸。 对于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他认为参加考试取证的人没有错。 问题出在产业体系上。 见证分离。 只有规范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芳认为,文件的归属涉及多个部门,关键看部门法规如何规定,以便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否则就是很难说这是行政不作为。 此外,如果您只是将此类信息发布在互联网上,而没有形成真正的交易,也很难说是违法的。 事实上,在这个领域,信息往往是公开的,而交易是私下进行的。 监管部门发现蛛丝马迹容易,但追踪调查难。 因此,证书从属关系治理的关键问题在于制度设计。 (综合新华社、新华网、大河网、科技日报、北京晨报、厦门日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