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孙玉波)根据近日颁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对不符合规范的建设项目节能不能通过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该规范首次明确规定建筑节能工程为子工程,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来料及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调试和运行检验四个环节为重点建设验收。 实现全过程管理。 该规范确定的20条强制性规定,是落实国家有关节能要求的具体技术措施,在建筑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经建设部编制、审定、会同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建设部副部长黄伟在6日召开的发布宣贯会上指出,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法规政策,落实国家能源部确定的措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确保建筑节能质量。 性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定。
黄伟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建筑节能标准宣贯培训、贯彻落实和监督工作,适时修订完善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同时加强以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楼宇自控工程节能验收,将节能实施监督检查纳入其中。 ——节约标准纳入行政执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