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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第一批“鲁班奖”已开始申报评选!

时间:2023-08-02

指导

7月7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官网发布通知,决定于2020年至2021年开展第一批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共有130个项目获评今年已宣布。

▎文件原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协[202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行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相关建筑行业企业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我协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要求

1、推荐项目应于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并于6月30日前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设及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 2020年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2、各地区、各行业推荐的提案数量(见附件1)为《评选办法》规定的年度获奖项目总数。 为避免过度竞争,本着适当淘汰的原则,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年度申报项目建设规模、整体质量水平等,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择优选取。最好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其中,推荐数量超过5个(含5个)的地区须推荐至少1个市政园林或住宅项目。

3、推荐单位以正式文件向学会推荐,并填写《鲁班奖项目推荐表》(附件2或附件3)。 推荐单位应对每个推荐项目进行量化评价,填写《鲁班奖推荐项目综合评价表》(附件4)楼宇自控鲁班奖标准,对同类型推荐项目按照得分进行排序。

2. 申报要求

1、举报单位提供的信息分为网上信息、书面信息和视频信息三部分。

2、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见附件5。

3、在线数据必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在线传输。 书面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一份(承包商和参赛单位均需提交,见附件6)、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份、项目照片一张。 图像数据为申报项目的视频,存储在U盘中,并标注项目名称。

4、书面资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每个项目独立装袋,汇总后送至我会质量技术推广部鲁班奖评选办公室。

咨询热线: 0791-8787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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