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全市土地、厂房和建筑资源高效利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7 日
(此作品公开发表)
关于推进城市土地、厂房、建筑资源
有效使用建议
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一中全会精神,巩固全市“三清”成果,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提出促进城市土地、厂房和建筑资源高效利用。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分类施策、多措并举 同时,进一步加大闲置资源处置力度,加快建立资源高效利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贡献率、厂房、楼宇等资源,推动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完成存量闲置土地、厂房、建筑物等项目处置盘活,推动实现高效利用; 建立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制度,使重点项目一签即落地,供地即开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打通征地入库、规划调整、资金介入、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楼宇自控系统编制清单,建立资源高效利用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编制闲置土地、厂房、建筑物等项目清单。 全市闲置未充分利用土地30余亩、闲置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建筑物1万平方米以上纳入清单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标准要求,对闲置土地、厂房、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普查,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分别负责。 市有关部门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比对土地利用指标、建筑面积、营业税、用电量等数据,审核后报市联办汇总下发。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盐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理委员会)】
(二)加大闲置存量资源处置力度。 坚持多措并举、因企施策,制定清单项目“一企一策”处置方案,压实属地责任,年内基本实现清单项目处置盘活.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中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大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力度。 依法制定出台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相关政策,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管理、统一流转、统一结算”。 开发园区范围内出让的工业建设用地,必须入库后方可挂牌。 积极推动国有平台和金融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土地收储。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土地、厂房、建筑物等资源监管数据库建设。 全市新实施土地流转项目30亩以上或新建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的,实行入库管理; 对城市开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实行入库管理。 列入名录的闲置土地、厂房、建筑物等存量项目入库管理。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盐城市税务局、盐城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建立重点项目监测机制。 按照年内实现存货处置盘活的目标要求,建立了季度调度、半年检查、年度验收考核机制。 对新实施的仓储项目,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围绕土地供应、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实施动态综合监管,定期调度电力负荷、银行贷款、发票销售等相关信息。 对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市联办将向项目所在地及市有关部门发出预警,并及时跟进处理。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盐城市税务局、盐城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建立资源高效利用评价体系。 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高效利用评价机制,将亩征税、亩销等指标作为入库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引导资源节约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力量有效利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盐城税务局、盐城供电公司、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 时间表
(一)编制项目清单并下发政策文件(2021年3-4月)
1.建立市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
2.闲置不足土地30亩以上、闲置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全市闲置建筑1万平方米以上纳入清单管理。 各县(市、区)按照上述标准要求,对闲置土地、厂房、建筑物等进行综合普查,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佣金分别。
3. 根据项目清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城税务局、盐城供电公司分别提供土地利用指标数据、建筑面积、营业税和用电量。 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审核后,报市联合办公室汇总印发。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发布了《盐城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
(二)加快处置盘活,加强项目管理(2021年5月-12月)
1.县(市、区)负责辖区内闲置土地、厂房、建筑物等存量资源项目的处置和盘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督指导工作。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工业用地储备,通过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收储,“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流转、统一结算” "已经实现。
3、市联席会议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和问题会,推进总体工作。
4、市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市土地、厂房和建筑资源高效利用评价办法》。
5、建立重点项目库,将本市新实施土地流转50亩以上或新建厂房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实施项目纳入库管理; 城市开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项目入库管理。 列入名录的闲置土地、厂房、建筑物等存量项目入库管理。
(三)全面总结验收,认真考核评价(2022年1月-2022年3月)
一、根据《关于推进全市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的意见》,市联办组织对全市存量资源高效利用项目和新实施项目进行验收2021年重点项目。
2.按照《2021年全市土地、厂房和建筑资源高效利用评价办法》,对2021年全市存量资源高效利用情况进行评价。
(四)实行动态监管,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起)
1.围绕土地供应、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定期调度用电负荷、银行贷款、发票销售等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综合监管。 对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市联办将向项目所在地及市有关部门发出预警,并及时跟进处理。
2.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高效利用评价机制,将亩产税、亩销等指标作为入库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通过积极引导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激励和反向压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市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协调,统筹推进。 全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各地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上下齐心协力推进。
(二)加强监督考核。 市联办要加强协调指导,定期组织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将资源高效利用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推进闲置项目处置和新落实项目高效利用。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关于建立盐城市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机制
联席会议制度通知
附录
关于在盐城市设立土地、厂房和建筑资源
关于高效使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我市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盐城市土地、厂房、建筑资源高效利用体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杨伟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蒋伟副市长
陈卫红副市长
吴本辉副市长
王世华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委员:祁泰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宁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博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乡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顾明东市发改委主任
工业和信息化局陈斌局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徐增婵
郭庆生市商务局局长
王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维维住建局总工程师
沉国军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吴江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于群 盐城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张文华 盐城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马正华 东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孙海山 建湖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射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凌晓东
王宁富宁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海荣 滨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响水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忠联
张林海 大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吴军 盐都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徐海 宁亭湖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郑荣文
副书记
海盐南高新区管委会丁进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加强统筹协调,牵头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和方案,推进闲置资源盘活处置,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考核。 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报市领导研究会。
(二)会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厂房、建筑资源的高效利用。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联席会议的通知、组织和召集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 负责土地、厂房、建筑物等资源监管数据库的建立和评估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地方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筑等资源高效利用,向资源监管库提供1万平方以上闲置建筑项目清单米和新实施城市开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名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会同地方和市有关部门推进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向资源监管库提供30亩以上闲置未充分利用土地项目清单,新实施30亩以上土地出让项目清单及全部项目用地数据入库。 负责建立工业用地储备。
市商务局负责会同地方和市有关部门推动厂房等资源高效利用,向资源监管库提供1万平方米以上闲置厂房清单和新实施的清单。厂房10000多平方米的项目。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地方和市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存量资源收储和高效利用。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帮助地方和市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支持工作,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协调各金融机构为资源监管图书馆项目提供银行贷款。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会同地方和市有关部门推动解决诉讼相关问题高效利用资源; 提供有关资源监管和存储项目中诉讼相关问题的信息。
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向资源监管数据库提供项目施工许可等相关数据。
盐城税务局负责向资源监管数据库提供项目销售、税收等相关数据。
盐城供电公司负责向资源监管数据库提供项目用电量、负荷等相关数据。
三、联席会议相关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市联席会议,各地各部门交流清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资源高效利用重点工作,讨论协调重点难点问题.
(二)信息报送制度
1、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各县(市、区)联席会议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区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 全市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职责范围内信息数据的收集、核实、报送等工作。
2、及时提交,注意保密。 发现需要预警的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将具体情况和处置方案报市联席会议。 所有从事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和报告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传输工作信息。
3、专项报告和信息反馈。 市联席会议对各地各部门通报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各地各部门反馈有关信息。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04-08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