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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行政审批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06

铜山区行政审批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规定了铜山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方式、程序及其他规定和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铜山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含“12345”政务热线工作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 突发事件分类

紧急情况分为以下六类:

a) 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故障:由于电力、电信故障或其他外力原因导致整个单位及政务服务大厅政务管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以及计算机硬件损坏、软件系统错误等;

b) 重大治安案件:服务大厅发生人身伤害、财物抢劫、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服务设施盗窃等楼宇自控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威胁到劳动人民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服务大厅和法律。并在工作场所订购案件;

c) 重大灾害事故:服务大厅及周边发生水、火、电、气泄漏、建筑物毁坏等事故,影响人身安全和服务大厅正常服务工作;

d) 服务对象突发重病:服务对象突发可能危及生命或需要在服务大厅及时治疗的疾病;

e) 服务对象滞留:服务对象在服务场所逗留、寻衅滋事,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留在服务场所;

f) 客户患有(或疑似)严重传染病:客户患有(或疑似)法定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性强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或政府部门要求密切监测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及其他暴发、流行或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按乙类、丙类管理。

3 责任机构及职责

3.1 建立应急响应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郭洪生主任任组长,杨兵副主任、李天成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科、投资建设科、市场准入科、社会事务科负责人组员科,下设现场指挥处置组(杨兵主任负责)、后勤保障组(李天成主任负责),负责组织处理安全突发事件人员、物资的抢救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紧急救援医院为通山市中医院,必要时办公室负责联系交通事宜。

3.2 应急小组的主要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小组人员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现场情况,查明情况和原因,维护现场秩序。现场,做好服务对象讲解,组织设备 抢修设施,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必要时拨打110或120急救,做好善后处理,及时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 应急响应小组职责

应急小组有关负责人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置,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开展事件处置,做好事后工作。

4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4.1 判断情况

局应急小组首先要第一时间判断系统故障的范围和原因,通过电话联系确定系统故障是否在本单位范围内或特定服务窗口内。

4.2 及时报告

如果是区域系统故障,应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口头报告故障情况。 事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向上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单位范围内出现系统故障,应及时向局分管领导口头报告,事后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堵住漏洞,改进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4.3 维持秩序

单位有关领导要及时组织人员到服务大厅进行讲解指导,维护服务大厅秩序,并根据情况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力量。

4.4 快速修复

补救的法规和要求包括:

a) 如果是本单位范围内的系统故障,迅速查明系统故障原因并及时修复,争取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如果您自己处理有困难,可以向市政办反映,请他们协助解决;

g) 全区或局部发生大面积故障,积极配合市政办排除故障,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h) 同时判断排除系统故障的大概时间,为窗口服务提供依据;

i) 停电时,应及时启用应急照明,并在备用电源工作时间内备份​​计算机数据。

4.5 做好善后工作

如果预计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系统运行,则应根据情况进行如下业务处理工作:

a) 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点可办理的服务项目,参保人可就近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点办理;

j) 如附近有其他税务、交通、房产等系统正常,工作人员愿意到相应中心办理事务,可介绍其办理;

k) 急需疾病诊治的医疗事务,可与相关医疗机构科室联系,确保正常就医后,再办理手续;

l) 如确有特殊困难,难以再次上门办理,可采取合理方式,留下相关办理信息和联系方式,待系统恢复正常后代为办理, 可通过邮寄、快递或送货上门办理;

m) 如果是正常情况,尽量做好解释工作,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由服务对象上门处理。

4.6 处置基本流程图

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故障处理基本流程图见图1。

图1 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故障处理基本流程图

5 处理重大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5.1 发生治安案件时,展馆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尽量避免与犯罪嫌疑人对峙,保持冷静,确保在场群众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引导冲突人员到协调室调解。

5.2 必要时及时拨打110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如有嫌疑人逃离现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主要领导报告。

5.3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积极配合警方疏散无关人员和围观人员。 公安人员在现场勘查或者完成现场处理前,应当注意保护现场。

5.4 如伤情较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及时向公安人员和单位领导报告情况。 必要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5.5 发生重大设备设施失窃或损毁,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除按本程序办理外,还可参照政务服务管理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5.6 案件发生后,应及时备份安全生产监控摄像头数据,作为警方处理的依据。

5.7 办理重大治安案件基本流程图见图2。

5.8

图2 处理重大治安案件的基本流程图

6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6.1 查清情况 立即判断受灾情况、初步原因及影响。

6.2 及时报告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口头报告。 发生较大损失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区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6.3 疏散单位有关领导应组织人员到服务大厅进行讲解,及时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6.4 及时救治 如有人受伤,应初步查明情况,将伤者安置在合适的场所和位置。 需要紧急救治的,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尽快通知患者家属或工作单位。

6.5 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抢修,并预估恢复服务的大概时间。

6.6做好善后工作。 如果预计短时间内难以恢复服务,则应根据情况处理好服务。

6.7 处置基本流程图 特大灾害处置基本流程图见图3。

图3 重大灾害事故处置基本流程图

7客户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7.1 初步查明情况,将患者安置在合适的地方。

7.2 需要急救的,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尽快通知患者家属或工作单位。

7.3 妥善保管患者可能遗留在服务场所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事后归还本人或家属。

7.4 疏散围观人员,维护服务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

7.5 与安防监控相关的摄像头数据应及时备份,作为时间处理的依据。

7.6 服务对象突发疾病处理基本流程图见图4。

图4 客户突发疾病处理基本流程图

8处理滞留客户的应急预案

8.1 具体参照《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劝阻、批评、教育信访人。 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政务服务大厅根据服务对象的反应情况分类,协调公安、信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业务部门做好后续工作问题。

9客户传染病应急预案

9.1 工作人员对疑似患有甲类传染病、传染性强的乙类传染病或政府部门严格控制的传染病的服务对象应保持警惕,对有疑似上述传染病症状的服务对象应及时询问疾病 他们是否就传染病求医。 委托人不就医的,应及时主动引导其到相关医疗机构就医。

9.2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服务对象提供、经办机构留存的纸质资料进行消毒,并对服务对象接触过的叫号机、饮水机、柜台、卫生间等设备和空间进行消毒。

9.3 服务对象传染病处置基本流程图见图5。

图 5. 处理客户传染病的基本流程图

10 其他规定和要求

10.1 必要时,由应急小组负责通报有关应急进驻单位,局领导酌情向区领导汇报。

10.2应急小组应根据上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修订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10.3 业务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时,应急小组要及时做好向群众和企业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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