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57、058、059
一、招标条件
日新家园、千城家园、环西湖片区道路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已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汽开冠发[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吉林省楼宇自控系统施工,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投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万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兵坝街道、一三街、一石路绿化及方砖工程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形式如下:的资格后审查。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汽车开发区日新家园、千城家园、西湖片区道路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家园、千城家园、西湖片区。
2.3 计划工期:自中标之日起开工,2023年11月15日竣工,养护期2年。
2.4招标范围:道路铺装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小品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电气工程等。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7个标段。 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7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投标,但按中标顺序只能中标1个标段。 本公告包括五到七个标书。 标书。
2.6.1汽车开发区宾八街绿化及方砖工程(宾二十六路至东风街)第五标段日新家园、千城家园、西湖片区道路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项目编号: -057 、计划投资:671.7771万元。
2.6.2日新家园、前城家园、汽车开发区西湖片区道路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一三街(丙二路26路至东风街)六标段绿化及方砖工程,项目编号:-058。计划投资:867.8988万元。
2.6.3 日新家园、前城家园、汽车开发区西湖片区道路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义石路绿化及方砖工程(西湖广场至西湖汇前北规划路) 第七标段,项目编号:-059。计划投资:636.4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方面、资金等具备相应的建设能力。
3.2 招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级),无在建工程, 无需提供在建工程承诺函,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除项目经理外,至少一名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与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 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持证件在有效期内由主管部门颁发的邮政证件; 专职安全员1名,在有效期内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乙类或丙类)。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全体人员必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上述人员相关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资质信息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所有人员信息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查不到资料或查到的资料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设置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证件有效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有效期以所附证书扫描件为准。
3.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完成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次招标项目相似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中的业绩。 省域外业绩认定须通过互联网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综合工作平台查询,查询数据应符合招标项目要求,其他网站可被查询性能不被认可。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员的监督下,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综合工作平台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项目所在。 性能不被认可。 关于涉密项目招标评标绩效,吉建兆[2017]12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项目招标评标绩效认定的补充通知》规定予以实施。
3.4 投标人须有近三年(2019-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今. 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在行政机关取消招标资格备案期间拒绝列入企业或个人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未发生受贿犯罪。
3.7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597号)的要求,对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2021年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
3.8 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书或者未分标的同一标书项目的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9 本次招标严禁分包、违规分包和挂靠。
3.10 投标人企业资质及项目管理机构全体人员资质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符合项目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集成平台(网址:8088/,下同)注册为有效投标人。 各报名投标人按照授权操作权限,于2023年4月18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23日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计算机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填写信息后,即可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招标文件报名及下载的具体方式,请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集成平台了解相关信息。
4.2 竞价交易主体及相关方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8088//)并完善主体信息,然后登录(综合平台交易系统::8088/;)开展贸易活动。 未在吉林省综合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申请CA锁的投标人,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首页页。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部4楼省政务厅安信CA窗口,或学院街与博彩路交叉口奇乐汇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24-A26二楼。 客服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省级:0431-,长春市和新区:0431-。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网址:8088/)上传电子标书。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拒绝接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与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远程开标。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开标时间一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会议号进入腾讯远程开标会议室。 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后,更改姓名为投标人全名+被授权人姓名。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 中途未进出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时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招标单位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主持人的提示,选择相应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标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本项目中标后,招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招标文件和电子版招标文件。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当组织重新投标。
5.7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低于下列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第五标段65000元,第六标段85000元,第三标段60000元。第七标段。
六、投标人信息核查
对以行贿中标、串通投标、冒用他人名义骗取中标等方式中标的招标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 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候选人的投标资格; 发现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同时,招标人向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举报了投标人的舞弊行为。 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七、公告媒体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网站维护)发布。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