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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通知

时间:2023-06-01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月20日

纸质申报:2 月 22 日截止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济工信办联〔2023〕4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22〕1号)精神,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现组织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至少一项特殊条件,不存在限制性条件所列项目。 (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直接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基本条件。

1.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成立,连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为正,2021年和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企业2022年研发支出总额不低于50万元,研发支出占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1.5%。

4、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

(二)特殊情况。

1.专业化程度。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以上,2021年和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主导产品或服务享有较高声誉,市场占有率在细分市场中名列前茅。 全省前10名; 与至少一家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配套关系。

2、创新能力。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企业拥有一项或多项与主导产品和服务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2021年和2022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5项或更多的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已在生产中得到应用。 二是自行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需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市(州)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三是企业近三年在相关业务领域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一项或多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3.企业管理。 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在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至少建立了一项管理体系,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知名品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项目。 获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项以上或1项以上的奖励等荣誉(称号)。

(3) 限制。

1.近2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4.在申请身份证明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认可数量

2023年,全省计划认定3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提出认定数量指导指标,供各市(州)参考(附件1)。 各市(州)推荐数量可大于指标数量,省统筹择优。

三、申请材料

1.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信用中国”搜索结果网页截图;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与报告内容相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如:

(一)专业化程度。 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或排名的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国内外权威机构或媒体发布的企业排名、行业专家组织的产品演示材料等)由主管当局等); 与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签订的年度关键零部件及其他配套产品协议,或自主品牌产品直接面向市场的销售合同。

(二)创新能力。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 实施期内自建研发机构备案文件或与高校、科研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参与国家标准或牵头制定行业标准文本。

(三)经营管理。 注册商标注册证; 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证书、环境管理证书、质量安全证书等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省、市著名、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证书; 近三年获省级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技术证书中心证书、省优秀新产品证书及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

6、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7.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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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以市(州)为单位推荐。 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只需网上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推荐时所有城市(州)都会被纳入推荐列表。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需于2月1日至2月20日期间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在线注册填写申报(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各县(市、区)、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对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网上审核和推荐。 未提交网上申报的企业不能参与认定。

(二)纸质申报。 申报企业在网上申报时,应当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吉林省楼宇自控系统施工,报当地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 纸质材料必须盖章完整,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各市(州)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在征询农业农村、住建、商贸等主管部门意见后,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文旅、能源同级,加盖公章。 材料包括《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企业纸质申请材料1份、全部材料电子光盘1份。 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处、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报告,提供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的申报材料。 提供的审计报告必须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必须真实,并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核实。 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农业领域认定了一批省级“专精特新”潜力企业。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与当地农业农村局对接,积极推荐有潜力的企业。

(三)各市(州)工信部门、财政部门需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择优推荐。

附:1.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指导指标分解表

2.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承诺书

4.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5.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的农业领域重点潜力企业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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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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