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公告
为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楼宇自控相关资质证,做好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改革相关衔接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我部门规定的《关于继续延长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川建公告[2022]60号),建筑业、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监管资质证书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到期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2、根据我部规定的《关于继续延长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川建公告[2022]60号),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12月31日、2022年,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到期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2022年11月1日起,检测企业资格到期的,可以申请延续资格。
3.相关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长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原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 建筑和其他活动。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门暂不受理2023年6月30日之前有效期届满的上述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
五、市(州)及扩大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延续。
六、如有关于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长的新规定,我部门将按要求及时调整并公布我省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宣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