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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利器”——“绿色智慧”护航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8-28

广西“山青水秀、生态美”,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 如何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的“利器”和“重器”,让八桂的土地永远山青水绿、空气清新? 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和科技支撑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

8月3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广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水平,打造生态环境执法“智慧眼”,坚决制止和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为高水平生态环境执法注入更多绿色动力。 ——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秸秆焚烧是难题,应做好自动监控

秸秆露天焚烧一直是影响广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广西利用天空卫星遥感监测、地面铁塔实时视频监控、巡查等手段,基本建立了禁止秸秆焚烧的“天、地、人”立体全方位监控网络。由电网人员。 开展重点管控,监管能力大幅提升。 目前,借助5颗卫星和662个铁塔视频监控点,广西可对全区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实施24小时监控。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卫星遥感监测全区共发现秸秆焚烧火点2984个,662座铁塔共发现大小火点58711个。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点。 同时,在秸秆禁烧管制期间,广西首创“秸秆焚烧预测指数”,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计算模型,结合GIS基础数据,确定焚烧时间、焚烧面积和焚烧情况。科学指导各地对限制焚烧区域开展有组织的焚烧管理,变被动“救火”为主动、合理焚烧处理,满足农业生产和环境质量要求。

近年来,为提高科技污染查处能力,广西大力推进执法视频监控工程建设。 目前,覆盖桂林、百色、河池、来宾、崇左等地55家重金属、冶炼行业企业的247个视频监控点,以及全区17家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企业的137个视频监控点。 可实现24小时异地实时监管。

此外,广西大力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重点排污单位实现“应接不连”。 今年,广西有排污单位663个,监测点1365个,比2020年(534个和957个监测点)分别增加129个和408个监测点。 截至目前,已有648个和1350个监测点联网,监测点联网率达到98.9%。

环境执法信息化监测数据准确完整

长期以来,火电、水泥、造纸等典型行业排放大量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不容忽视。 面对一些企业偷排、泄漏污染物的行为,如何进行更加“智慧”的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正在有序推进典型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注和电子监管试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范德明表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广西结合实际,发布实施了三个典型行业自动监测数据标注规则,围绕“不标注是常态,标注是特例”的工作思路,强化应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监管执法。 此外,广西在全国六个试点省份中率先编制下发电子监管规则。 围绕“发什么、发给谁、怎么处理”核心问题,广西细化落实治污企业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各项电子监管任务实现封闭-循环管理。 截至目前,广西已在自动监控业务平台登记标注信息4546条,火电、水泥、造纸三个行业触发监管信息48757条。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地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和现象时有发生。

为解决国家取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后辖区运维企业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从今年起广西全面启动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 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在全国首创。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3家运维企业纳入参会名单。 这项工作以服务水平、运维能力、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三大评价指标为依据。 、鼓励运营维护企业作出生态环境信用承诺,积极促进污染治理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为帮助基层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广西以钦州市为试点,争取300万元支持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备日常执法检查所需的无人机、无人船。 、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箱、重金属检测仪、便携式空气污染物检测仪等设备。 下一步,广西将逐步以点带面铺开,“十四五”期间计划自治区层面筹集3.2亿元,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处处长胡占章介绍,“十四五”期间,广西还将优化升级移动执法信息系统,持续推进“双随机”。 “一开放”环境监管,加快建立区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等; 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执法能力短板,促进执法能力规范化。 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市县转移。

企业不干扰环境 政府不干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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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事件频发广西卫星楼宇自控质量保障,跨省排查溯源困难。

广西、广东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 倾倒省份将案件线索及时向来源省份通报,实现协同联动,共同筑牢防止危险废物跨地区非法转移的防线。 另一方面,广西不断完善多部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据统计,今年5月开始,广西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犯罪专项行动。 及时发现和排查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妥善处置一批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有效保障了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如何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也考验着生态环境部门的智慧。

“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实际需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我区2020年3月起建立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做到守法企业不扰乱、锐意进取。打击非法企业的剑。”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范宜良表示,2020年12月,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作为其中之一。优化执法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重要制度,明确了9件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行为。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方式,积极对正面清单企业进行非现场检查,及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状况及污染物排放状况。 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对部分环境管理存在问题和困难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企业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94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和适用范围,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在不减少的前提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干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范宜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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