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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检查、准备过程的意义和条件

时间:2022-06-13

物业承接查验的含义和条件、准备流程

一、物业验收

二、进行检验前应满足的条件

1.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文件,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行政部门。

2. 供电、供气、供水、排水、供热、通讯、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暖气安装了单独的仪表。

物业承接查验的含义和条件、准备流程

3.已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了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邮政、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4.道路、绿地、物业服务室等公共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通过验收,取得使用许可文件.

6.项目范围内的安全警示、指导说明、服务标志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7.路名、楼号/楼号、户号经公安部门准确核定;标志规范清晰,所有房屋和房间都有完整的钥匙,并有清晰的标记。

8.物业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等相关技术资料齐全、齐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分期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分期验收。进行最后一阶段物业检查时,应完成物业项目的整体检查及交接手续

物业承接查验的含义和条件、准备流程

三、验货前的准备工作

1.明确承担检查项目、日期、进度、标准等

2. 施工单位准备检查工具和记录。检验所用仪器仪表应经国家法定计量检验部门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施工单位、物业服务公司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

披露和现场调查,并准备检查计划。

物业承接查验的含义和条件、准备流程

四、进行检查的程序

1. 建设单位选择并聘请物业服务公司实施物业前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交付前15日与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承接验收工作。

2.物业承接检验应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1)确定物业承接检查方案;

2)交出相关图纸资料;

3)公用部件、共用设施设备现场检查;

4)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确认现场检查结果;

6)签订验房协议;

7)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3.现场检查前20天,施工单位应将以下材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1)规划完成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竣工图、地下管网工程等竣工验收资料。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验收等环保材料。

3)共享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维护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

5)承接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

材料交接前,建设单位应整理、分类、编制交接材料清单。前款所列材料不能全部交出的,建设单位应当开列未交出的材料明细清单楼宇自控验收标准,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期限。最多不超过十天。

4.施工单位应委派专业人员参加现场检查,与物业服务公司确认现场检查结果,签订物业检查协议。

5.现场检查应综合运用检查、观察、使用、测试、检测等方法,重点检查物业公共部分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和共享设施和设备。

6. 应以书面形式记录现场检查。检验记录应当包括检验时间、工程名称、检验范围、检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检验结论等内容。检验记录由参加的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人员签字确认。在检查中。

7.对于不符合现场检查流程的,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填写《承检剩余问题登记表》,并在验收协议中。

8.检查组对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后,双方应及时签订物业管理验收协议。就财产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及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9.建设单位应在签订物业验收协议后10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将物业服务用房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移交物业服务企业.

10.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地区或者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以下文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检验协议、施工单位交接资料清单、检验记录、交接记录等与检验有关的文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存与承办检查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物业承接查验的含义和条件、准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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