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网讯:北网新媒体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制定了《天津市电梯维修服务合同》(JF-2015-069)示范文本,对电梯维修服务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内容、维保标准、维保期限、电梯责任保险、是否提供现场运营服务等,并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为推动西青区电梯维保市场规范发展,8月11日,西青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电梯维保单位集体约谈视频会议,下发《电梯维保使用建议书》合同示范文本,该提案简要说明了电梯维保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并指出了示范文本的获取网址,对电梯规范维保、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要性; 2015年12月1日,在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时,应当充分使用天津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天津市电梯维保服务合同》(JF-2015-069)示范文本;加强电梯维保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制度规范化、管理档案化、岗位专家化”, 提高合同管理和合同使用的综合水平,促进自身发展; 坚持“诚信为本楼宇自控软件维保合同范本,诚信为本”的宗旨,打造诚信企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牢固树立信用经济理念,提高依法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意识,做到守合同不违约,守信用不弄虚作假,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应有的责任。
据悉,通过此次联合宣传推广活动,提高了企业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增强了维修企业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意识,也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 今后,西青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不断开拓思路,探索“合同论证文本宣传+专项检查工作”的工作新模式,促进全区合同工作的发展。 . (北方网新媒体记者 超丹 通讯员 王一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