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量安全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3 月 17 日
2021年无锡市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全市建设领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无锡楼宇自控品质保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 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提升工程质量行动,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推动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果。
1、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一)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通知》要求,通过会议、现场观摩、培训等方式开展手册宣传贯彻。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和“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平台,营造学习运用手册的良好氛围。坚持典型引领、试点先行,选择部分企业和项目开展手册试点应用,将手册要求与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试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做好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的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成果。
(三)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明确各方质量安全责任,建立零部件全过程可追溯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零部件及施工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四)实行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制度。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8号),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责任,建立实行建筑施工质量检验综合报告制度,在工程质量检验活动中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监测机构主体责任和监测人员直接责任,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检验工作规范化。
(五)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 每年开展预拌混凝土原材料抽样检验和现场实体钻芯抽样检验,组织行业技术学习和培训,实现混凝土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 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生产供应和工程实际使用情况的抽查,遏制不合格混凝土流入项目单位。 健全和完善混凝土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体力和日常监管比重,体现差异化管理要求。
二、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六)推进城建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2021年城建安全三年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实施建筑安全监管信息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智慧工地建设健全“两地联动”机制等重点工作任务。
(七)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指标,建筑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任务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作工作。
(八)加强超危险大型项目监管。 进一步完善超危大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专家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利用信息化手段压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实现全过程、全过程超危大型项目可追溯监管。 探索利用第三方服务参与重大、大型项目监管,加大对重大、大型项目的监督抽查力度。
(九)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行业管理。 明确市、市两级管理职责,推动市级行业管理与属地日常管理一体化。 加强联防联控,有序开展施工起重机械第三方服务监督采购,落实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日常抽检、市政检查和行业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制定法律法规。
(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继续推广《无锡市建筑质量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建筑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细则》 《闭环管理(试行)》等长效管理体系得到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按照《无锡市建筑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一步推动社会化建设安全生产服务体系。
3、修订管理办法,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十二)修订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推动修订《无锡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推动文明施工提升工作绩效纳入全市优质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优质施工工程建设领域城市生态环境发展。
(十三)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以《推进建筑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和《无锡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指南》为核心,购买第三方检测服务,实施国家和省控场地周边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和标准化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常态化检查,推进新建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扬尘防治等重点工作,形成定期总结通报机制,打好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4、完善信用体系,规范卓越项目管理
(十四)继续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 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继续开展信用评价综合检查,适时启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十五)启动监管单位信用评价。 建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形成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建设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六)规范卓越工程管理。 制定建筑行业卓越工程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卓越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落实目标创建、加强过程管理、实行分级考核”的工作原则,对卓越工程实施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智慧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十七)加强和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加强危险大工程智慧管控,实行智慧工地准入网上申请,推动限额以上工地智慧管理全覆盖。 升级发展市级智能监管平台,设立多区域联动监控指挥中心,全面提升行业智能监管效率。
(十八)加强对现场从业人员的监管。 推动员工“竹溪守则”监管全覆盖,并以此为抓手,对一线作业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健康体检的动态检查监管。 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违法违规处理情况的检查报告,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